眼科醫學會
合格名單公告_「114年度眼科醫師指導驗光人員執行6至15歲民眾驗光服務訓練課程」
再次提醒 核給研習證明之標準為:
須於當日下午13:45前完成登入並全程參與課程且於18:00前完成線上課後測驗合格(60分以上)者,始得核給研習證明。研習證明將於課程結束後30個工作天(預計於3/31寄發)以掛號寄出,研習證明效期為三年,敬請留意。
01.有積分及研習證明者的核發名單(請到最下方下載名單檔案):
若有疑慮者,敬請於03/03起至03/14前來信tos_opt@oph.org.tw,或於電洽02-25429357,逾時恕不受理,謝謝!
02.收據請自行從課程報名處(https://reurl.cc/26GWa9),拉到最下方按名單查詢後登入列印,本會不進行寄發。
03. 有於當日下午13:45登入並全程上完課程,但測驗未合格者,依然會給予積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