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 The Ophthalmological Society of Taiwan


第20屆理事監事自願參選登記/推薦表及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相關表單

發佈日期 2023/06/09
附  件

受文者:有選舉權的會員。

主  旨:辦理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及第20屆理事及監事選舉相關事宜,詳如說明。

說  明:

一、本會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已訂於112年11月19日(星期日),假台北南港展覽館二館7樓(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2號)舉行,屆時請準時出席並進行第20屆理事及監事選舉。

二、按內政部「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」第七條規定,人民團體之選舉其候選人可由會員向所屬團體登記(使用【附件一】「第20屆理監事自願參選登記表」);又依本會第八屆第二十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:理事及監事候選人亦可經由推薦產生-須一位推薦人及十位連署人簽章後,始能成立(使用【附件二】「第20屆理監事候選人推薦書」)。

三、【附件三】「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提案紙」。每件提案必須一位提案人及十位連署人簽章,並經理事會議決後始提會員大會。

四、注意:附件一、二、三「第20屆理監事自願參選登記表」、「第20屆理監事候選人推薦書」、「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提案紙」,請務必於112年7月11日(星期二)下午6:00以前寄達送達學會(地址:10451臺北市民權東路一段76號3樓),以利相關作業。※請注意!郵戳為憑。

五、【附件四】「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委託書」及【附件五】「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"中止"委託書」。若您不克出席會員大會,需委託其他會員出席大會,請自覓受委託人並填寫委託書(附件四),於指定時段內,繳付委託書正本;若您已委託他人代表出席,但不克出席之原因消失,可親自出席者,請填寫"中止"委託書(附件五),且於指定時段內,繳付"中止"委託書正本,中止委託。 ※為維護會員權益,請務必詳閱委託書注意事項。※ 

六、循例按章程辦理:會員積欠常年會費不含今(112)年超過二年者,不克參與領票及投票;須在投票開始前,繳清全部欠費,始同意領/投票(年會現場繳費者,須出示常年會費繳費收據)。建議您儘早於9月30日前繳清常年會費,以利秘書處確認提送內政部報備之具選舉權會員名單,亦可節省您現場繳費的排隊時間。